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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汇总)

索引号:zjj -/2022-1028006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3301000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执法稽查制度,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2.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4.负责推进建筑节能,会同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9.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11.承担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1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3.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工作。

14.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15.完成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双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致力于优化城乡布局、改善城乡面貌、完善城市功能,先后实施了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城乡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呈现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趋势全县城镇化率达36.21%,城镇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县城:4.3平方公里、乡镇3.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43.36%,绿地率达40.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3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2021年销售商品房面积增长速度目标任务8%全年销售商品房面积207436平方米,同比增长4%;全年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目标任务20%,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长速度为38%,排名全州第1位县级下达我局向上争取资金任务为5124万元,共争取到上级资金523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2%,超目标任务2.2个百分点实施提升改造和新建县城路网26实施县城配套设施重点项目31个,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238户,现已改造238户,全部采用货币安置方式进行。2022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精细化管理为保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让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争取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7.21%,城镇建成区面积7.6平方公里(县城:4.35平方公里、乡镇3.2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45%,绿地率4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查姆公园管理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内设机构八个,分别是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管理股、定额编制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民防空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0人,与上年58人相比增加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与上年15人相比减少3人,事业人员48人,与上年43人相比增加5人。其他纳入预算管理人员20人,即城管执法协管员2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离退休人员55人,与上年53人相比增加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退休人员55人,与上年53人相比增加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即建设局机关1辆,环卫站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即建设局机关2辆、环卫站8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16942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25184.57元,占总收入的97.42%;其他收入2844240.21元,占总收入的2.58%。

(一)收入与上年对比情况。2021年总收入110169424.78与上年收入43804902.71元相比增加66364522.07元,增长151.50%,其中:财政拨款增加63532008.17元,增长145.07%,主要原因是财政11月份汇入了双财债【2021】46号双柏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债券专项资金67000000.00;其他收入增加2832513.90元,增长24155.20%,主要原因是国道227线双柏至新平水塘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水利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入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度支出合计69564751.40元。与上年56652089.38元相比,增加12912662.02元,增长22.79%。其中:基本支出10801408.39元,占总支出的15.53%,与上年11333998.26元相比,减少532589.87元,下降4.70%;项目支出58763343.01元,占总支出的84.47%,与上年45318091.12元相比,增加13445251.89元,增长29.67%。2021年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56652089.38元对比增加12912662.02元,增长22.7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增加了工程款支付;二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列支,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1408.39元,与上年11333998.26元对比减少532589.87,下降4.7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及退休,因此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0401607.03元,占基本支出的96.30%,与上年10815859.27元相比,减少414252.24元,下降3.83%。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99801.36元,占基本支出的3.70%,与上年518138.99元相比,减少118337.63元,下降22.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63343.01元,与上年45318091.12元相比,增加13445251.89元,增长29.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增加了工程款支付;二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列支,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21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74450.18元,具体项目开支是:双柏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债券专项资金20100000.00元;双柏县美丽县城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1500000.00元;查姆大道商住楼外立面特色改造工程建设资金141349.00元;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3291200.00元;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34383.88元;城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资金2344887.75元;中央城市管网专项资金683390.73元;建筑业和房地产业2020年奖励性补助资金217000.00元;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建筑物降低高度后补助资金1500000.00元;违法违规建筑搬家拆迁费用9929.50元;防空袭方案编制经费99350.00元;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000.00元;虎兴路工程款500000.00元;东兴湖提升改造工程款1070221.20元;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515944.07元;2021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保障应急子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美丽县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81074.00元;防洪排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00.00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资金250000.00元;县城登峰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3411.50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907905.04元;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补助资金382240.00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91209.34元。经过实施美丽县城建设、市政道路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污水处理、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等,2021年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重点工作领域亮点频现,呈现出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步伐,树牢人民管理城市理念,狠抓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城市建设保持了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7329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77%。按照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0801408.39元,项目支出31471884.49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52270984.90元减少9997692.02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2020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3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查姆大道商住楼外立面特色改造工程建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256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78149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等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332558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经费及污水管网等建设项目的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3089374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以及城市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453621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82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补助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570.66元,完成预算的81.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265.66元,完成预算的9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05.00元,完成预算的16.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及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19570.66元,比2020年决算数403283.56元减少283712.90元,下降70.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15265.66元,比2020年336708.56元减少221442.9元,下降6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05.00元,比2020年66575.00元减少62270.00元,下降93.5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及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65.66元,占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4305.00元,占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21年本系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65.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2021年本系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265.6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环卫站垃圾洒水车及单位出差下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05.00元(未安排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54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21年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801.36元,与上年518138.99元对比减少了118337.63元,下降22.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及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9292.50元、水费3066.50元、电费10510.50元、邮电费4973.16元、差旅费56972.70元、会议费3564.00元、培训费4800.00元、公务接待费4305.00元、劳务费400.00元,工会经费7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18.00元、其他交通费125100.00元(车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459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资产总额79047812.76元,其中,流动资产72171051.38元,固定资产6697378.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938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4399353.0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4845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9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79047812.76

72171051.38

6697378.38

4864915.22

424800

 

1303459.16

 

 

179383.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700.00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即局机关印刷美丽县城图册一批,价值30700.00元,双柏县查姆公园管理所采购2021年管护工作市场化运作服务,价值74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5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3301111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册(汇总)2022102811233594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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